高新法院2025年审判场所维修改造工程更正公告 各潜在供应商: 我单位代理的“高新法院2025年审判场所维修改造工程”(项目编号:ZHH-F〔2025〕419号),现对比选文件及采购公告更正如下: 一、原比选文件及采购公告“第一部分 邀请函” “十一、联系方式:”中:“1.采 购 人: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地 址:成都市天韵路8号
联系电话:028-86050232” 更正为: “1.采 购 人: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地 址:成都市天韵路8号
联系电话:028-85311021” 二、因平台格式原因,采购公告中显示为:“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687287.77 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金额 23051.39 元,暂列金额 5566132元,规费 15544.39 元。” 更正为: “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687287.77 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金额 23051.39 元,暂列金额 55661.32元,规费 15544.39 元。” 三、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说明! 四川正汇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5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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