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湖南省消防救援总队职业健康中心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南新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部(长沙市芙蓉中路一段479号建鸿达现代城17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2月2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NXF2023ZC-18
项目名称:湖南省消防救援总队职业健康中心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96.745098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6.745098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项目为湖南省消防救援总队职业健康中心设备采购,分两个包,包一为医疗设备采购,包二为家具及电器采购,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具体详见“第三章 采购需求”。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包二采购的电脑、空调(挂机)、电视机须为政府采购实行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投标产品取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包一供应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18日 至 2023年12月21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湖南新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部(长沙市芙蓉中路一段479号建鸿达现代城1701室)
方式:现场购买,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须注明“报名及委托购买”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个人身份证原件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
售价:¥4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湖南新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长沙市芙蓉中路一段479号建鸿达现代城1707室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2月2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湖南新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评标室(长沙市芙蓉中路一段479号建鸿达现代城1707室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本项目实行资格预审,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才能按上述要求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及说明如下: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供应商为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供应商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有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有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有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有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备注:上述提到的“近三个月”指“2023年6月-2023年11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详见附件)
(4)提供2022年度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及《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原件(格式详见附件);
(6)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原件;
(7)符合采购项目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8)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均应为有效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按其规定签署;
(9)非法人组织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及其他说明。
(二)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递交方式:上述要求提交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胶装装订成册,一式叁份。
2.递交时间: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月12月15日17:0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3.递交地点:湖南新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部(长沙市芙蓉中路一段479号建鸿达现代城1701室)
(三)本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2)按照《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 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3)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三证合一”为国发【2015】33号文件规定,2015年10月1日执行;“五证合一”为国发【2016】53号文件规定,2016年10月1日执行),供应商人如为“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须自行注明。未自行注明或者说明的,资格审查主体不予以认定或澄清,因此造成资格审查不合格的,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五)疑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 3 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供应商认为竞争性谈判文件或邀请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谈判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 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湖南省消防救援总队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枫林三路151号
联系方式:寻玲 0731-881192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南新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一段479号建鸿达现代城1701室
联系方式:吴晗、祝婷、彭晓庆、段得前 0731-844522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寻玲
电 话: 0731-881192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