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公告信息: | 采购项目名称 | 天津市公安局河东分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天津市公安局河东分局机关 | 行政区域 | 河东区 | 公告时间 | 2023年12月08日 18:22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3年12月08日至2023年12月15日 每日上午:09: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 | 开标时间 | 2023年12月29日 08:30 | 开标地点 | 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 | 预算金额 | ¥609.700000万元(人民币)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潘绍明 | 项目联系电话 | 022-24210960 | 采购单位 | 天津市公安局河东分局机关 | 采购单位地址 | 天津市河东区东兴路111号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24162213 | 代理机构名称 | 天津市河东区财政服务中心 | 代理机构地址 | 天津市河东区建新路27号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22-24210960 |
天津市公安局河东分局机关 天津市公安局河东分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TJHD-2023-D-0024)公开招标公告 天津市公安局河东分局机关 天津市公安局河东分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TJHD-2023-D-0024)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天津市公安局河东分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2月29日 08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JHD-2023-D-0024 项目名称:天津市公安局河东分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609.7万元 最高限价:609.7万元 采购需求: 第1包 | 否 | 193.9 | 193.9 | 物业管理服务 | 详见招标文件 | 第2包 | 否 | 172.8 | 172.8 | 物业管理服务 | 详见招标文件 | 第3包 | 否 | 243 | 243 | 物业管理服务 | 详见招标文件 | 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第一包:(一)供应商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二)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 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扫描件。2. 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报告扫描件。B.提交响应文件之日前1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3.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书面声明。4. 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 提交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四)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第二包:(一)供应商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二)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 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扫描件。2. 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报告扫描件。B.提交响应文件之日前1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3.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书面声明。4. 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 提交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四)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第三包:(一)供应商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二)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 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扫描件。2. 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报告扫描件。B.提交响应文件之日前1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3.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书面声明。4. 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 提交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08日到 2023年12月15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 方式:使用天津市中环认证服务有限公司发出的CA数字证书(原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尚在有效期内的CA数字证书仍可使用)登录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址:http://tjgpc.zwfwb.tj.gov.cn)-“网上招投标”-“供应商登录”-“区级集采机构入口”下载招标文件。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12月29日 08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 五、公告期限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第3包:本包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20.0%的价格扣除;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公安局河东分局机关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东兴路111号 联系方式:241622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市河东区财政服务中心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建新路27号 联系方式:022-242109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潘绍明 电 话:022-24210960 采购文件下载 天津市河东区财政服务中心 2023年12月0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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