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区升昌至建国队公路升级改造工程(施工)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住建部(或者主管部门核发的)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级) 资质(具体内容参照“施工企业资质情况对照表”,选择合适本项目的资质)、2021年8月1日至今(以开工时间为准)投标人完成过2个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含路基和桥涵)且里程不低于10公里的水泥混凝土路面公路工程施工施工业绩(具体内容参照“投标人须知附录3”要求,选择合适本项目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在投标时递交,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本项目报名、递交投标文件、投标及缴纳投标保证金等相关事项;
(2)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 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等级资质;
(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1个标段投标;被海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1 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海南省交通运输厅最新年度发布的信用等级 。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本次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次投标,否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