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采购人是政府采购活动的第一责任人,落实好采购人主体责任,不仅能够提升政府采购工作的效率和质量,还有助于打造良好的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为此,河南省平顶山市财政局于2025年5月7日举办了政府采购采购人培训班。
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了解到,平顶山市财政局副局长陈慧杰出席开班仪式并讲话。此次培训班由平顶山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主任张金党主持,特邀政府采购信息报社社长、高级编辑刘亚利授课。来自平顶山市市直各预算单位、各县(市、区)财政局的政府采购业务负责人等共计300余人参加本次培训。
锚定责任坐标,筑牢采购履职根基
“我们组织召开全市采购人专题培训会,主要目的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下简称《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优化营商环境,压实采购人主体责任,提升全市政府采购工作的专业化、法治化水平。”为确保培训取得实效,陈慧杰在开班仪式上提出三点意见。

平顶山市财政局副局长陈慧杰
陈慧杰强调,《政府采购法》是规范财政支出、提升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法律制度。作为采购人,必须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做到“三个坚持”。一是坚持依法采购,杜绝“量身定做”“暗箱操作”等违规行为;二是坚持政策功能,严格执行支持中小企业、绿色环保、科技创新等政策要求;三是坚持风险防控,全面排查采购流程风险点,健全内控机制,从源头防范法律和廉政风险。
与此同时,采购人作为政府采购的“第一责任人”,还须做到“三个到位”。一是权责意识到位,采购人享有自主权的同时须承担起责任,严格落实“谁采购、谁负责”;二是内控管理到位,健全采购领导小组,明确岗位分工,强化需求制定、履约验收等重点环节监督;三是监督管理到位,对因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导致的问题,财政部门要依法处理。
“面对政府采购政策迭代、技术升级的新形势,大家必须增强‘本领恐慌’意识。”陈慧杰提出,采购人不仅要向政策学,更要向实践学,在密切关注政策变化、加强对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学习的同时,注重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通过实际操作不断积累经验。另外,还要强化交流,相互学习、相互借鉴,共同提升采购队伍的整体素质。积极参加各类培训和学习活动,不断拓宽知识面,提升专业素养。
解析责任要点,明晰专业履职路径

政府采购信息报社社长、高级编辑刘亚利
如何夯实采购人主体责任,成为专业的采购人?刘亚利从现在政府采购制度、采购人的法定职责、采购人的法定权利、采购人的法律责任五方面进行解读。她梳理出采购人履行主体责任的20个关键环节,并穿插讲解了8个典型案例,详细分析采购人履行主体责任时常见的问题。例如,某政府采购项目采购文件规定:“为确保服务质量和诚信履约,投标报价如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其他供应商平均报价的50%,为无效投标。”刘亚利提醒,该案例限制了投标人之间的价格竞争,属于《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十二条规定的变相设定最低限价的情形。
“这场干货满满的培训,让我对采购人主体责任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依法采购不仅是履行职责的基本要求,更是维护政府采购公平公正、保障财政资金合理使用的关键。”某预算单位政府采购业务负责人说,在今后的工作中,其将加强对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学习,以更加严谨的态度,扎实履行好采购人主体责任。 董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