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加强采购人政府采购内控管理机制建设?荆州市发通知了!
政府采购信息网?(caigou2003.com)获悉,9月10日,《荆州市财政局关于加强市直预算单位政府采购内控管理机制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发布,加强政府采购活动中的权力运行监督,防范和控制政府采购业务风险,提高政府采购的组织管理水平和公信力。
围绕“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核心要求,主要内容为分事行权:采购人要将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分离,明确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的运行机制,接受财政部门监督检查,确保采购项目执行程序严谨、环环相扣、相互制约。分岗设权:采购人要认真梳理政府采购业务环节,科学合理设置岗位职责、权限和责任主体,细化工作要求和执行标准。分级授权:采购人要根据采购额度明确不同的分级审批权限,加强重点环节和流程管控,实现权责对等和高效协作。
具体任务分为八项:落实主体责任、实施归口管理、科学设岗定责、完善决策机制、加强内部审核、强化行业管理、规范流程控制和强化利益冲突管理。其中明确,采购人应明确本单位政府采购业务的内部归口管理科室,负责本单位政府采购的执行管理和沟通协调,并至少设置1名在职人员为政府采购专员,1名班子成员为分管领导。
原文如下:
荆州市财政局关于加强市直预算单位政府采购内控管理机制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荆财采发〔2025〕234号
市直各预算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市直预算单位(以下简称“采购人”)主体责任,加强政府采购活动中的权力运行监督,防范和控制政府采购业务风险,提高政府采购的组织管理水平和公信力,推动政府采购工作提质增效,按照《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活动内部控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99号)、《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管理的通知》(鄂财采发〔2016〕6号)和《荆州市财政局关于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通知》(荆财采发〔2024〕244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围绕“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核心要求,构建贯穿制度设计、执行评价、结果运用的闭环管理体系。通过指导采购人建立健全采购内控制度和机制,规范措施和流程,逐步形成依法合规、运转高效、风险可控、问责清晰的政府采购内部运转和控制制度,推动形成“权责对等、激励约束并重”的责任落实机制,全面压实“谁采购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主体责任,增强政府采购领域依法行政意识,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政府采购市场体系,实现政府采购从程序合规向治理效能提升的跨越式转型,为优化营商环境和财政资金使用提质增效提供制度保障。
二、主要内容
(一)分事行权:采购人要将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分离,明确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的运行机制,接受财政部门监督检查,确保采购项目执行程序严谨、环环相扣、相互制约。
(二)分岗设权:采购人要认真梳理政府采购业务环节,科学合理设置岗位职责、权限和责任主体,细化工作要求和执行标准。
(三)分级授权:采购人要根据采购额度明确不同的分级审批权限,加强重点环节和流程管控,实现权责对等和高效协作。
三、具体任务
(一)落实主体责任
采购人应建立覆盖采购需求、采购预算、信息公开、政策执行、项目落实、履约验收、结果评价等全流程内部工作机制。主管预算单位应加强对所属二级单位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建设、运行的督促和指导。
(二)实施归口管理
1.采购人应明确本单位政府采购业务的内部归口管理科室,负责本单位政府采购的执行管理和沟通协调,并至少设置1名在职人员为政府采购专员,1名班子成员为分管领导。
2.归口管理科室应牵头建立本单位政府采购内控制度,明确相关岗位职责与分工,建立采购与预算、财务、资产、使用等岗位之间的协同机制,共同做好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和实施计划、确定采购需求、组织采购活动、履约验收、答复询问质疑、配合投诉处理及监督检查等工作。
3.主管部门应明确与所属预算单位在政府采购管理、执行等方面的职责范围和权限划分,细化业务流程和工作要求,加强对所属预算单位的采购执行管理及政策指导。
(三)科学设岗定责
1.采购人应根据采购不同环节,明确岗位职责、权限和责任主体,细化各环节的工作要求和执行标准,建立岗位之间的监督机制,实行不相容岗位分离。对高风险、重点环节的相关业务,实行“一事多岗”,由2人以上共同办理。
2.严格执行轮岗交流制度,不具备轮岗条件的,应定期采取专项审查等控制措施。
3.建立健全政府采购在岗监督、离岗审查和项目责任追溯制度。
(四)完善决策机制
1.采购人应建立健全内部政府采购事项集体研究、合法性审查、内部会签等相结合的议事决策机制。
2.对于涉及民生、社会影响较大的项目,采购人在制定采购需求等重点环节时应建立集体决策制度,必要时还应进行法律、技术咨询或者公开征求意见,决策过程要形成完整记录,不得单独决策或者擅自改变集体决策。
(五)加强内部审核
1.采购人应细化内部审核的各项要素、审核标准、审核权限和工作要求,实行办理、复核、审定的内部审核机制。
2.在切实提高政府采购效率的基础上,对信息公开、合同签订、答复询问质疑及其他有时间要求的事项,要细化各个节点的工作时限,对照要求逐层把关。
(六)强化行业管理
1.主管预算单位要加强对本部门(含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的组织领导,明确与所属单位在采购预算、实施计划、采购方式变更和进口产品采购等内部审核方面的职责范围和权限划分,加强对所属单位的采购执行管理及政策指导。
2.重点加强对所属单位采购需求论证、履约验收、信息公开及质疑答复等环节的管理,统筹落实中小企业扶持、绿色采购等政策要求。
3.建立政府采购培训制度,定期组织本部门本行业政府采购政策业务培训。
(七)规范流程控制
1.编制采购预算和实施计划。建立健全政府采购预算和采购实施计划的内部审查制度,提高预算编报与采购执行的准确性、及时性和规范性,落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份额等政府采购政策。
2.计划备案和采购意向公开。采购人根据编制的采购计划及时在一体化系统进行计划备案,并于正式采购活动开始前至少30日,通过预算一体化系统录入政府采购意向公开信息,并同步推送至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3.委托采购代理机构。明确采购代理机构选择标准和决策流程,确保依法择优选取代理机构,建立采购代理协议的内部审核制度,确定代理采购的范围、权限、期限和代理费用等事项,做到权责清晰、一事一议。
4.制定采购需求。建立采购需求制定与内部审核、组织需求论证相分离的管理制度,采购需求应当完整明确,采购项目的参数指标、功能或服务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既要满足实际工作需要,也要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5.确认采购文件。建立采购文件内部确认制度,确保采购文件既能完整真实反映采购需求,又符合政府采购政策、采购预算等要求。
6.委派采购人代表。建立采购人代表委托参加评审的制度,完善委派监督人员对专家抽取、现场评审的监督制度。
7.确定采购结果。建立采购结果内部确定制度,确保单位根据评审结果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采购结果满足采购需求,并做到及时反馈信息。
8.合同签订与备案。采购人应于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采购合同,鼓励采购人缩短合同签订时间,在20日内完成签订,并在合同签订后2个工作日内通过预算一体化系统完成合同备案,同步推送至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9.执行采购合同。建立政府采购合同内部审核制度,确保在法定期限内,严格按照采购文件和中标(成交)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约定事项依法签订采购合同;同步落实合同公告及备案要求。
10.开展履约验收。建立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制度,确保合同双方严格按照采购合同约定事项逐一完成履约,充分接受内部和社会监督,提高履约验收效率。
11.履约验收与支付。采购人应于完成履约验收且满足合同付款条件后,在收到供应商发票之日起5日内支付款项,鼓励采购人按不低于合同金额40%的比例提前支付合同款项,支付凭证同步上传至预算一体化系统。
12.变更采购方式和进口产品采购。建立政府采购方式变更和进口产品采购的内部会商决策制度,确保采购方式符合采购需求、情形适用得当、客观依据充分。
13.健全档案管理。建立政府采购档案资料管理制度,确保档案(包括电子档案)资料齐全、归档及时并妥善保存。
14.处理询问和质疑。建立供应商询问、质疑的处理答复制度,明确专人牵头负责,对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组织专人于7个工作日内完成答复,并将答复记录归档备查。
(八)强化利益冲突管理
采购人应明确与供应商、评审专家等交往的基本原则和界限,细化处理原则、处理方式和解决方案。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四、相关要求
(一)强化政治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加强政府采购内控管理是落实依法治国、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实现政府采购提质增效的基础性工作和制度保障。采购人要高度重视政府采购内控制度建设,提高思想认识,结合各部门各系统工作实际和廉政风险防控要求,强化制度约束,健全内控管理工作机制,切实提高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管理水平。
(二)落实主体责任,完善管理机制。采购人应按照本方案的工作目标、主要内容和具体任务,抓紧梳理和评估本部门政府采购执行中存在的风险,明确标准化工作要求和防控措施,完善管理制度,形成较为完备的内部控制管理体系,确保制度健全、执行有力;要按照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分离、相互制衡的要求,科学设置内设机构(岗位),足额配备工作人员,不具备条件的,通过合理设置兼职岗位,确保不相容岗位相分离。
(三)明确监管责任,强化结果运用。采购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对本单位开展的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全程监管。采购单位要加强本单位政府采购执行管理,着重加强采购需求确定,落实政策功能、履约验收和资金支付等重点环节的审核把关。采购单位应将完善后的单位政府采购内控制度于(9月25日)前报市财政局备案(独立核算的二级单位报主管部门汇总后一并报备)。财政部门将建立内部控制管理的激励约束机制,将内控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纳入政府采购专员考评、政府采购监督检查范围,建立奖惩机制,加强评估结果运用。
附件:荆州市政府采购内控管理制度示范文本(试行)
荆州市财政局
2025年9月4日
黄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