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悉,近日,江西省财政厅印发《江西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6年版)》(以下简称《2026年版》),自2026年1月1日起实施。 与《江西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相比,《2026年版》删除了信息系统集成实施服务品目以,增加了软件开发服务品目,品目总数维持27个不变。 《2026年版》货物、服务项目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维持不变,省级300万元、市县级200万元。货物、服务项目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省级的由100万元下调至 80万元,市级的50 万元维持不变,县级的由50万元调整为30万元。 原文如下: 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6年版)》的通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直各单位: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江西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6年版)》印发给你们,自2026年1月1日起实施,请认真贯彻执行。《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赣财购〔2024〕1号)同时废止。 《江西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6年版)》适用全省各级预算单位。今后,根据工作需要适时进行修订。 附件:江西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6年版).pdf 江西省财政厅 2025年12月8日
获悉,近日,江西省财政厅印发《江西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6年版)》(以下简称《2026年版》),自2026年1月1日起实施。 与《江西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相比,《2026年版》删除了信息系统集成实施服务品目以,增加了软件开发服务品目,品目总数维持27个不变。 《2026年版》货物、服务项目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维持不变,省级300万元、市县级200万元。货物、服务项目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省级的由100万元下调至 80万元,市级的50 万元维持不变,县级的由50万元调整为30万元。 原文如下: 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6年版)》的通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直各单位: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江西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6年版)》印发给你们,自2026年1月1日起实施,请认真贯彻执行。《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赣财购〔2024〕1号)同时废止。 《江西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6年版)》适用全省各级预算单位。今后,根据工作需要适时进行修订。 附件:江西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6年版).pdf 江西省财政厅 2025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