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刚性落实新能源车配备使用
中国政府采购招标网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04日 08:47
天津:刚性落实新能源车配备使用
天津明确新能源公务用车配备原则,规定每年新增、更新新能源公务用车占比不低于30%,加强配套充电设施建设,强化配备新能源公务用车的刚性约束。2024年7月,天津市污染防治攻坚指挥部印发通知,将新增和更新公务用车中新能源汽车比例,由“不低于30%”调整为“不低于40%”,支持新能源公务用车加大购置与更新力度。依托天津市公务用车信息化管理平台,把公务用车购置审批从线下转为线上,将“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新增和更新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要求内嵌入平台审批模块,对占比不符合要求的,系统自动驳回更新购置申请,有力推进车辆购置比例要求刚性落实。2024年以来,天津新增和更新公务用车755辆,其中小客车新能源汽车占比达到6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