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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住建领域出台“十条措施”优化营商环境

中国政府采购招标网 发布时间: 2026年04月07日 09:13

湖南住建领域出台“十条措施”优化营商环境 
  记者昨天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落实〈湖南省企业服务年行动方案〉十条措施》已正式印发,旨在不断提升企业服务水平,优化住建领域营商环境。

  十条措施包括强化对企服务、优化行政审批服务、提升招投标服务效能、精准做好企业融资服务、拓展市场发展空间、规范涉企执法检查、优化企业信用服务、强化人才技术支撑保障、加快智能建造产业发展、健全服务企业工作机制。

  规范市场秩序方面,明确深化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领域系统整治,依法打击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加大“三包一挂”等行为查处力度。协调规范行政办公、医院、学校等公共型物业服务项目采购活动,支持行业协会制定招投标自律公约。针对现有法规制度进行清理,对妨碍统一大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文件,及时修订或废止。

  行政审批跑出“加速度”。明确支持有项目、依法纳税、有长期固定从业人员的企业申报资质,申报材料形式符合要求的实行“先核发、后核查”。施工图审查由“三审”精简为“二审”,消防设计审查15个工作日内办结,一般服务事项办理时限由5天压减至3天。上线“新房购置一件事”“租房、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一件事”等集成办理服务,并在资质资格证书到期前3个月提醒企业及从业人员。

  涉企执法与信用服务同步优化。省、市、县住建(城管)部门对同一企业行政检查每年不多于2次(触发式情形除外)。对建筑业企业实行分类管理,对管理规范、诚信经营的企业减少检查频次,对达到高标准要求的企业推行免检。

  方案还提出建立房地产企业融资白名单,支持合理融资需求,每半年常态化开展住建领域政银企对接。减轻企业负担,落实投标、履约、工程质量、农民工工资等保证金保险保函、银行保函、担保公司保函替代现金缴纳,严禁拒收保函、违规增设保证金、指定担保机构。

摘自 《湖南日报》 全媒体记者 刘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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