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监管局:三方面发力 持续提升
中国政府采购招标网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15日 08:41
辽宁监管局:三方面发力 持续提升
中央转移支付资金重点绩效评价工作质效
为全面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部署,立足东北振兴战略实施及辽宁高质量发展实际,辽宁监管局充分发挥就地就近监管优势,紧扣重点项目落地和专项资金使用关键环节,不断完善绩效评价工作机制、创新绩效评价方式、压实各方主体责任、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刚性运用,切实打通预算绩效管理“最后一公里”,有效提升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
一、立足属地职能,锚定政策导向,健全绩效评价工作体系
一是紧扣政策导向,明晰评价工作定位。严格对标国家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及财政部工作部署,立足辽宁发展实际,聚焦中央转移支付资金用于民生保障、产业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领域,厘清监管边界、明确评价范围,确保绩效评价工作既符合国家顶层设计,又紧扣辽宁发展实际,精准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二是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协同工作机制。组建由分管局领导为组长的评价组,根据专项工作所涉及的领域抽调业务骨干,明确责任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建立监管局统筹实施、地方财政部门和项目主管单位协同配合的工作模式,加强与辽宁省各级财政部门、省直行业主管部门常态化沟通对接,共享项目台账和资金数据等信息。三是细化制度规范,统一评价标准。对照财政部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操作指引,结合辽宁省项目实施特点,细化完善本局绩效评价工作流程、操作规范和评价细则。分类别、分领域优化共性指标与个性指标,针对农业农村、生态环保等重点领域项目,量身定制差异化评价方法,量化考核标准、细化评分依据,推动绩效评价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开展。
二、创新方式方法,拓宽评价维度,打造全方位绩效评价监管模式
一是深耕日常穿透监管,确保过程管控“实”。坚持关口前移、防患未然,在项目储备、预算编制环节提前介入,了解项目绩效目标设定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在资金拨付、项目实施阶段,通过调研等方式开展实地走访、动态监控,跟踪资金拨付进度、项目建设进度及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等,及时发现问题,现场督促整改纠偏。二是利用多种评价方法,确保评价质效“优”。综合运用书面审核、大数据比对、实地踏勘、座谈访谈、抽样核查等多种评价方式,打破单一资料审核局限,并探索引入线上结构化问卷、满意度测评等工具,广泛收集基层的真实反馈;针对重点民生项目、涉农补贴、重大基建项目等,推行“穿透式”评价机制,深入乡镇一线、项目现场实地核验,全方位掌握项目实际落地成效,逐环节验证合规性与有效性。三是凝聚多方合力,确保评价成色“足”。结合绩效评价工作实际,邀请行业专家、专业技术人员参与评价工作,加强业务指导,形成“内部监管+外部辅助”的专业化评价格局,破解专业力量不足难题。同时与服务代表委员工作相结合,在适当条件下,邀请全国人大代表实地参与评价工作,回应代表关切,放大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影响。
三、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结果运用,压实绩效管理主体责任
一是全面溯源查摆,织密风险防控防线。坚持问题导向,全方位排查预算绩效管理全链条薄弱环节,重点查摆部分单位绩效意识淡薄、绩效目标编制粗放、绩效运行监控流于形式、项目运维管理缺失等问题,结合辽宁基层财政运转压力大、部分项目运营长效机制不完善等个性短板,分类梳理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和整改清单,做到问题不回避、短板不遮掩。二是精准靶向施策,推进问题闭环整改。按照“一地一策、一项目一方案”原则,对绩效评价发现的问题进行分类处置。对一般性流程问题,现场反馈、即时整改;对资金使用不规范、项目执行缓慢等问题,下达整改意见函,限期闭环整改;对资金使用低效无效、闲置沉淀等突出问题,严肃督导清理盘活,统筹用于重点领域支出。同时,跟踪整改落实全过程,严防问题整改流于形式。三是聚焦结果反馈,推动评价成果转化。及时向地方政府、财政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及项目单位反馈评价结论、存在问题和改进建议,精准梳理资金使用成效、政策实施效果,实事求是指出管理漏洞与绩效短板,通过典型案例剖析、优秀经验推广、负面问题通报等方式,引导各单位树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理念,层层压实预算绩效管理主体责任,推动评价结果有效转化。
发布日期:2026年0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