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握修法新趋势 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
中国政府采购招标网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22日 09:07
把握修法新趋势 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
7月2日,河北省沧州市财政局成功举办2026年沧州市政府采购培训会议,来自各市直部门、单位的政府采购专职人员及科室负责人,各县(市、区)财政局分管负责人及采购科科长等共计400余人参加此次会议。沧州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许寒主持开班仪式并讲话,会议特邀政府采购信息报社社长、高级编辑刘亚利进行专题授课。
规范政府采购行为
学用结合提升履职能力
“此次培训会议旨在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提升采购工作专业化、精细化水平,切实解决采购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许寒在开班讲话中提出三点明确要求:一是提高站位、高度重视。政府采购事关财政资金安全、营商环境优化和廉政风险防控,各参训人员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主动对标新时代政府采购工作要求,压紧压实岗位主体责任。二是潜心学习、务求实效。各参训人员要珍惜本次难得的学习机会,严守培训纪律,专心听讲、深入思考,精准掌握政策要点和实操规范,切实补齐工作短板。三是学用结合、学以致用。各参训人员要把培训所学转化为履职能力,采购人要严格规范采购行为、落实主体责任,财政监管人员要精准履职、从严监管,全面提升政府采购工作规范化水平。
梳理修订草案十大看点
详解采购人主体责任
培训中,刘亚利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修订草案)》(以下简称修订草案)系统梳理了十大看点,包括扩大法律适用范围、推进政府采购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等,为准确把握政策趋势提供了清晰指引。
在“夯实采购人主体责任,做新时代专业采购人”专题授课中,刘亚利从现代政府采购制度、采购人的法定职责、法定权利和法律责任四个维度展开,重点梳理了采购人履行主体责任的20个关键环节、法律赋予采购人的20项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20个“不得”。她结合8个典型案例,深入剖析采购人履行主体责任时的常见误区,如变相设定最低限价、确认采购结果后再次进行资格审查、合同签订后擅自变更标的等,为参训人员敲响警钟,并提供了宝贵的实操指引。
培训结束后,参训人员普遍反馈收获颇丰。青县财政局政府采购负责人李浩说:“刘老师的授课既有理论高度,又有实践的深度与广度,让我受益匪浅,今后我将持续学习,不断提升专业能力。”沧州市中心医院政府采购专员庞皓乾也深有感触:“刘老师对修订草案十大看点和采购人主体责任的精准剖析,让我对政策趋势和自身职责有了更清晰的认识,特别是对采购前期需求调查与科学规划的重要性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典型案例的警示更让我体会到,规范采购行为、压实主体责任必须落实到每一个操作细节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