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监管局:优化监管模式 扎实推进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
中国政府采购招标网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27日 10:11
内蒙古监管局:优化监管模式 扎实推进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
为严格践行党政机关过紧日子理念,坚决贯彻财政科学管理各项要求,内蒙古监管局立足属地中央预算单位预算执行监管实际,持续优化监管模式,着力破解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中的难点问题,推动财政监管质量有效提升。
一、创新工作体系,夯实预算执行监管工作根基
(一)转变监管模式,强化全过程管控
开展“片区监管”新模式,以盟市为单元,统筹力量对选定盟市范围内全部三级预算单位开展集中实地核查,选择部分四级预算单位开展抽查。一方面统一调配监管力量,完善各工作组面对面集中会商机制,实现各工作组工作重点统一、监管标准统一、政策执行口径一致。另一方面结合地域特点,对比不同单位同一支出事项的支出程序、成本构成,分析支出的规范性、合理性,挖掘可能存在的资金支出风险点,由点及面形成地区范围内各预算单位的画像。
(二)优化工作方式,提高执行监控成效
一是建立“揭榜挂帅”工作机制,全局选配青年干部带队开展核查,动态调整人员配置,以实战练兵锤炼干部综合能力。二是编制监管工作手册,汇总财经政策库、案例库,细化违规问题判定标准,统一工作标尺,提升问题识别精准度。三是检查期间每日会商,集体研判发现的问题线索,研究问题定性,深挖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典型案例,通过集体会商杜绝内控风险。
(三)用活“1+3”机制,夯实预算管理基础
一是精心构建驻区中央预算管理人才库,累计抽调53人次参与协同核查,帮助入库人员在实践中积累工作方法,提高工作能力。二是在各单位建立信息联络员机制,具体承担政策宣贯、问题反馈、经验交流等职责,构建监管局与驻区中央预算单位之间的沟通桥梁。三是累计组织专题培训研讨3次、开展协同核查6次,初步形成“培训赋能—实践锻炼—能力提升”的良性循环。
二、创新监管方法,强化预算执行精准管控
立足监管职能,结合预算编制审核、决算审核、银行账户管理、内部控制报告编报评估等工作,扎实开展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工作,推动实现预算编制、执行、监督闭环管理。
(一)坚持财会监督与纪检监督联动
健全财会、纪检监督联动机制,强化信息共享与线索督办,凝聚监管合力。认真梳理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中发现的问题,细化违规判定要件,完备各项佐证材料,对排查出的违规违纪线索,依规整理档案、履行报批流程后移交相关纪检部门。定期反馈线索查办、问责落实情况,督促相关单位明确责任,加强整改,健全内控机制,实现问题排查、线索移送、处置整改的闭环管理。
(二)建立完善预算执行监督典型问题案例库
将常态化监督工作中发现的具有代表性、普遍性的问题,列举违规事项、问题定性、文件依据等整理形成案例库,剖析案例反映出的管理漏洞和制度缺陷,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内部控制流程和监督问责机制,并将案例库作为日常培训和业务学习的重要资料,切实提升工作人员发现问题、规范处理问题的能力。
三、强化成效,推动预算执行高质量发展
坚持靶向施策,健全常态化监管机制,压实驻区中央预算单位主体责任,多措并举做实做细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各项工作,监督治理成效进一步凸显。累计开展财务经办人诫勉谈话28人次,形成监管震慑。一是建立整改台账,对核查发现问题逐一登记,实行清单化、动态化、销号式管理,同时深挖问题根源,区分主观疏漏与制度漏洞,针对性提出改进建议,从根本上防范同类问题重复出现。二是强化回访核验,不定期开展整改“回头看”,通过现场复查、资料复核等方式核验整改成效,确保问题整改见底清零。三是强化纪财联动,主动加强与中央驻区部门纪检机构协作,搭建常态化沟通对接渠道,在监督检查中精准甄别违规违纪问题,对核查发现的相关问题线索,及时梳理,依规向相关单位纪检部门移交。
下一步,内蒙古监管局将持续优化工作机制,深入贯彻落实财政部对中央预算单位预算执行的各项要求,将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深度融入日常监管,紧盯预算执行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推动驻区中央预算单位预算管理更加规范、安全、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