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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春县人民法院关于址在永春县桃城镇北门街92号的房产(变卖)的公告 拍卖公告 标的介绍
永春县人民法院关于变卖址在永春县桃城镇北门街92号的房产公告
福建省永春县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8月31日10时至2026年10月30日10时止期间(竞价周期与延时除外)在福建省永春县人民法院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变卖,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址在永春县桃城镇北门街92号的房产【不动产权证书号:闽(2023)永春县不动产权第0001076号】。建筑面积89.56平方米(专有建筑面积87.12平方米,分摊建筑面积2.44平方米),房屋总层数:7层,所在层:1、夹层。权利类型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权利性质为出让/市场化商品房,用途为批发零售用地、城镇住宅用地/商业服务。请竞买人慎重购买,过户事宜以相关职能部门的回复为准。变卖标的含室内二次装修【镶嵌在固定位置的铝合金门窗、吊顶、灯饰、卫浴设施、厨房设施等需经专业拆卸方可移动的物品】,不含可简易移动或简易拆卸即可移动等的家具家电或其他设施等,房屋现状以腾空后为准。变卖标的及附属设施属人民法院查封物品,任何单位及个人严禁对变卖标的及附属设施进行毁损、破坏。(提示:变卖标的产生的应向有关部门缴纳的费用,以有关职能部门的答复为准,买受人应自行向有关部门咨询)
评估价:1350000元,起拍价:756000元,保证金:151000元,增价幅度:7500元。
变卖标的的价值评估报告已随首次拍卖公告发出,发出后经过15日即视为向未送达的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等送达。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等对报告有异议的,应于送达之日起5日内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无异议,价值评估报告的效力在有效期内及于首次拍卖、第二次拍卖和变卖等价值变现程序。
二、咨询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变卖结束前(节假日休息),咨询电话:0595-23865003。如需申请看样,请提交申请、有效证件等,审核通过后组织统一时间看样。 址在永春县桃城镇北门街92号的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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