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出台30条减负举措 政采列入举措“大单” 山东省政府近日出台《关于减轻税费负担降低企业财务成本的意见》,明确将降低参与政府采购企业的成本负担。 《意见》围绕降低企业税费负担、社会保障性支出、创业创新成本、融资成本和优化产能支出等5个方面,制定30条政策措施,全方位降低企业财务成本,着力提高企业竞争力,加快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实体经济发展。初步测算,实施以上政策,可减轻全省企业负担500亿元左右。据山东省财政厅介绍,这次提出的减税降费政策主要包括,扩大税费优惠政策实施范围,全面实施营改增试点,并将企业新增不动产纳入增值税抵扣范围;扩大收费基金优惠政策免征停征范围,停征整合部分政府性基金等。 其中,在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方面,《意见》指出,要降低参与政府采购企业的成本负担。具体举措包括,取消政府采购合同预留尾款用作质保金的做法,全面推广政府采购信用担保业务,逐步以信用担保替代现金方式缴纳保证金,减轻中标(成交)企业负担。积极推广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引导各金融机构利用政府采购信用开发新型融资产品,拓宽企业融资渠道。 在降低创业创新成本方面,《意见》围绕促进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加快科技产品推广、加强企业职业培训等,提出一些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如将“创新券”补助范围由小微企业扩大到中小微企业等。其中明确,要降低企业研发设计成本。全面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支持工业设计,在工业行业领域,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向“工业云平台”购买基础软件服务,免费向线上企业提供一年期的研发设计、数据管理、协同营销、工程服务、现状诊断、生产保障等信息化集成服务。 此外,《意见》还提出,将建立家政服务从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财政补助制度。从2016年起,建立家政服务从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财政补助制度,对家政服务机构按照每人每年120元标准,为家政服务从业人员购买的意外伤害保险,注册地财政部门按每人每年不高于6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所需资金从各地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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