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同孚招投标有限公司受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新疆纳税服务中心12366购买专业化社会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新疆纳税服务中心12366购买专业化社会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XJTF(GK)2019ZF11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艺芳
项目联系电话:0991-268111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
地址:乌鲁木齐市青年路397号
联系方式:于俊辉 0991-268136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新疆同孚招投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谭婷、窦世娟 0991-4833033转8003、8012
代理机构地址: 乌鲁木齐市友好北路宏运大厦21楼J座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
名称 |
年度采购预算(万元) |
项目基本情况 |
服务期限 |
新疆纳税服务中心12366购买专业化社会服务 |
1161.8 |
供应商在新疆纳税服务中心现有的服务渠道和咨询团队基础上,严格按照各项服务规范标准,保证热线、网线、无线等服务渠道前后台业务的正常运行,整合并优化人力资源开展涉税服务,达到业务统一支撑、政策统一推送、团队统一管理、质效统一考评的工作要求。
供应商负责新疆纳税服务中心12366现有人员劳资关系的承接,按采购人需求补充人员,承担热线、网线、无线等服务渠道的咨询受理、业务支撑、纳税需求收集、数据统计分析、远程坐席监测、团队建设等工作,接受采购人对中心的监督管理等。 |
本次采购项目数量:100人,上下浮动5-10人。
服务期限: 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一年,即2019年6月1日至2020年5月31日。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主体信用记录符合政府采购活动要求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161.8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4月19日 10:30 至 2019年04月25日 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乌鲁木齐市友好北路宏运大厦21楼J座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4月19日至2019年4月25日,工作日期间:上午10:30至13:30,下午15:30至18:00北京时间,到乌鲁木齐市友好北路宏运大厦21楼J座凭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现场购买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5月10日 16:0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5月10日 16:00
六、开标地点:
乌鲁木齐市人民路38号新宏信大厦7楼705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需落实的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招投标有关法律 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 代理等机构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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