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诺浩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关于着晓乡寄宿制小学“阳光房”项目建设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 采购项目编号: 诺浩竞磋(工程)2020-013
二、 采购组织类型:部门集中采购-委托中介机构
三、 采购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1 |
关于着晓乡寄宿制小学“阳光房”项目建设 |
1 |
1599985.39 |
个 |
详见磋商文件 |
/ |
四、 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企业经第三方出具的2019年度财务状况审计报告,注册时间至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提供在工商备案的公司章程或银行资信证明)。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9年11月至2020年05月中的任意3个月的纳税和社保缴纳凭证)。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2017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承诺函) (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 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磋商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截图);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磋商资格;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磋商; 6、 其他资质条件: (1)省外企业需提供有效的《进青建筑企业登记证书》; (2)供应商可对上述项目进行投标,但不得就本项目中内容进行拆分投标,所投内容必须完全竞争性磋商文件所列示内容。
五、 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地址、方式、售价:
1、 发售时间:2020-06-01 至 2020-06-05 17:40:00
上午:09:00-12:00
下午:14:30-17:40
2、获取磋商文件地址:青海省西宁市海湖新区万达中心1号写字楼8楼10803室
3、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现场获取
4、磋商文件售价(元): 500
六、 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0-06-09 10:00:00
七、 磋商响应文件提交地址:青海省西宁市海湖新区万达中心1号写字楼8楼10803室
八、 磋商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0-06-09 10:00:00
九、 磋商地址:青海省西宁市海湖新区万达中心1号写字楼8楼10803室
十、 磋商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序号 |
标项名称 |
投标保证金金额(元) |
开户银行 |
收款账号 |
交付方式 |
备注 |
1 |
关于着晓乡寄宿制小学“阳光房”项目建设 |
15000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分行 |
9729 0067 6810 901 |
银行转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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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 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 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4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的复印件或三证合一新证副本复印件、开户行许可证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原件)后附法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注:需网上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可将以上材料扫描后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在邮件中标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联系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进行确认。
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企业经第三方出具的2019年度财务状况审计报告,注册时间至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提供在工商备案的公司章程或银行资信证明)。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9年11月至2020年05月中的任意3个月的纳税和社保缴纳凭证)。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2017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承诺函)
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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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青海诺浩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苟女士
联系电话:0971-8270969
传真:/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西川南路76号1号楼8层10802室
2、采购人名称:中共囊谦县委员会宣传部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976-8871105
传真:/
地址:/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囊谦县财政局
联系人:囊谦县财政局
监督投诉电话:0976-8873814
传真:/
地址: /
附件信息: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招投标有关法律 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 代理等机构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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