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格尔木市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中心运维服务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0年格尔木市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中心运维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格尔木创效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格尔木市中山路56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09月29日 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格尔木创效磋商(服务)2020-016
项目名称:2020年格尔木市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中心运维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500000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2020年格尔木市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中心运维服务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500000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由于市生态环境局环境监理工作人员不足,需委托第三方单位对格尔木市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进行运维管理。(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90个日历日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四、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 2、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6、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资质条件:具备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及相关系统、设施、设备运维能力,能满足甲方业务需求,及时解决故障问题。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09月18日至2020年09月22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格尔木创效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格尔木市中山路56号)
方式:现场购买
1、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采购代理机构对以上资料留存备案)
售价(元):5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09月29日 09:00(北京时间)
地点:格尔木市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四楼开标大厅(格尔木市泰山中路21号)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0年09月29日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格尔木市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四楼开标大厅(格尔木市泰山中路21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4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格尔木市生态环境局
地 址:格尔木市黄河中路16号10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0979-84911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格尔木创效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格尔木市格尔木市中山路56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邓琛
项目联系方式:13107564199
附件信息: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招投标有关法律 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 代理等机构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