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新绛县人民政府批准,新绛县自然资源局决定公开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号 |
宗地位置 |
面积
(m²) |
土地 用途 |
出让 年限 |
规划设计条件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增价
幅度
(万元) |
起始价
(万元) |
容积率 |
绿地率 |
建筑
系数 |
建筑
限高 |
投资
强度 |
2021出供-007 |
新绛县北张镇庙儿坡村等两个村 |
53769 |
三类工业用地 |
50 |
≥0.7 |
≤20% |
≥30% |
|
|
775 |
10 |
775 |
备注 |
该宗地位于新绛县北张镇庙儿坡村等两个村,以“标准地”方式出让,“标准地”控制性指标为:1.投资强度≥302.57万元/亩;2.税收标准≥8万元/亩;3.能耗标准≤5.51吨标准煤/万元;4.容积率≥0.7;5.环境标准:单位工业增加值COD排放量0(KG/万元),单位工业增加值氨氮排放量0(KG/万元),单位工业增加值颗粒物排放量18.74(KG/万元),单位工业增加值二氧化硫排放量44.5(KG/万元),单位工业增加值氮氧化物排放量177.88(KG/万元),单位工业增加值VOC排放量0(KG/万元),单位耗煤量二氧化硫排放量1.6(KG/吨),单位耗煤量氮氧化物排放量6.4(KG/吨)。 |
二、竞买人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根据晋政发[2010]4号通知要求,拖欠土地价款、违反合同约定的单位和个人,要限制其参与土地出让活动,法律、法规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1年 7 月 27 日8时00分至2021年 8 月16 日16时00分,到新绛县自然资源局获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1年 7 月 27 日8时00分至2021年 8月16日16时00分,到新绛县自然资源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 8 月 16 日16时00分。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1年 8 月 16 日17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公开出让方式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报名截止时,竞买申请人超过三人(含三人),采用拍卖方式出让,拍卖时间定于2021年 8 月 27 日上午9时00分,地点:新绛县自然资源局五楼交易厅;报名截止时,竞买申请人不足三家时以挂牌方式进行,挂牌时间定于2021年 8 月 17 日8时00分至2021年 8 月 27 日上午9时00分,揭牌时间为:2021年 8 月 27日上午9时00分,地点:新绛县自然资源局四楼交易厅。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出让设有底价(底价保密),低于底价的流拍。
(二)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三)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标准地”改革的实施意见》第四条“标准地”出让程序(三)事中作承诺:用地企业对标竞价取得土地后,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同时,签订“标准地”投资建设合同,明确用地标准、履约标准、指标复核办法、承诺事项、违约责任等权利义务。企业按照具体项目标准作出具有法律效率的书面承诺,公开公示后方可开展设计施工。
(四)竞得人须在交地后一年内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三年内竣工。竞得人不按时开、竣工建设的,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的规定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五)2021出供-007号地块上有建筑物、构筑物,评估价值16577.9064万元,成交后,竞得人将此款直接支付给原资产所有人。
(六)本次出让成交后,根据财政部、自然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2007)29号文件之规定,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不包括代收代缴的相关税费,另行收取。
(七)本次出让不接受电话、口头、电子邮件和邮寄报名。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八)如出让公告的内容与出让文件的内容出现不一致,以出让文件为准。
八、保证金的交纳
开户单位:新绛县财政局
开 户 行:山西新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大街分理处
账 号:657104010300000000194
行 号:402181600042
注:交纳保证金时请在备注栏中注明
项目编号 2021出供-007号
九、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新绛县自然资源局
联 系 人:李先生 卫女士
联系电话:0359-75238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