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双福空气自动监测标准站建设(21A04555)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双福空气自动监测标准站建设”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下载或到代理机构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1年11月8日 10: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号:21A04555 项目名称:双福空气自动监测标准站建设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400,000.00元 最高限价:1,4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号:1 
| 包内容 | 最高限价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技术要求 |  
| 双福空气自动监测标准站建设 | 1,400,000.00元 | 1.0 | 批 | 详见磋商文件 |  最高限价总计:1,400,00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建设项目,并提供一年维保服务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详见磋商文件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获取文件期限:2021年10月26日 至 2021年11月2日。 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文件购买费:300.00元/分包 获取文件地点: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下载或到代理机构获取。 方式或事项: 
(一)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财采购〔2015〕45号)规定,供应商应按要求进行注册,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二)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 ,无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要求内容。 (三)各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文件购买费,若供应商为微型企业且所提供的产品为微型企业生产的,由评审小组核实认定后,可在本项目采购结果公告后持文件购买费发票原件至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手续(微型企业的认定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供应 商须提供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 (四)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两种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 2.按时报名签到。 四、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1年11月8日 09:30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1年11月8日 10:00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重庆鸿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重庆市江津区鼎山大道祥瑞·财富中心14楼1402) 五、评审信息磋商开始时间: 2021年11月8日 10:00 磋商地点:重庆鸿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重庆市江津区鼎山大道祥瑞·财富中心14楼1402)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2、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3、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4、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八、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重庆市江津区生态环境局 采购经办人:肖老师 采购人电话:02347559850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江津区生态环境局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重庆鸿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经办人:王老师 代理机构电话:023-47573286 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江津区鼎山大道祥瑞·财富中心14楼14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老师 项目联系人电话:18983366667 九、附件
  双福空气自动监测标准站建设(挂网版).doc(515.97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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