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SZMK2021-WZ-C-020
项目名称:光福派出所人像抓拍、车辆卡口系统年度维护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贰拾玖万玖仟玖佰陆拾元伍角捌分(¥299960.58)
最高限价: 贰拾玖万玖仟玖佰陆拾元伍角捌分(¥299960.58)
采购需求:
负责苏州市公安局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公安分局光福派出所辖区现有的治安监控系统、车辆抓拍识别系统、人像抓拍识别系统等,包括前端摄像机及辅助件、监控机房设备、监控点前端强电接入服务、光缆传输链路维保配合服务、按照区域公安视频管理部门要求与上级公安部门各数据平台的共享联网接入服务、视频专网网络及设备的安全保障服务、以及在服务期内派出所零星增加或变动的设备数据的平台接入与数据共享联网服务。维保服务主要设备及服务清单详见第四章。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
(一)报名截至时间:2021年11月26日。
(二)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1.申领CA证书
(1)办法详见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关于办理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证书的通知》。有效期内的CA证书可以反复使用。
(2)原市级政府采购供应商网上报名系统用户需换CA证书、办理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政府采购模块;
(3)区级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用户,无需再次办理;
(4)未参与过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的用户,需办理CA证书、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政府采购模块,详情参见《政府采购CA证书办理指南》。
2.登录报名
供应商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政府采购登录”―“苏州市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供应商”进行网上报名。插入CA证书登录后选择具体项目并点击“报名”按钮报名。报名成功并下载采购文件后,点击投标确认函下的“编辑”按钮,进入编辑投标确认函并签章,签章成功后打印投标确认函供参与项目使用。供应商报名成功后不可撤销报名。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
3.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
供应商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报名成功后,根据提示,自行下载采购文件,报名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报名成功后须打印、保留“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质疑时“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只有网上报名成功的供应商才能参加投标。
4.网上询问
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在下载采购文件后,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可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交易系统中进行询问,询问信息不显示询问人的相关资料。代理机构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收到询问后以网上答复的方式予以解答,询问人通过系统查阅。
5.制作电子响应文件
本项目采用电子网上招投标,请使用“苏州市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操作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磋商时间截止前上传。
注:
(1)响应单位需要通过CA证书,使用“苏州市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电子响应文件,并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对响应文件进行加密并上传;
(2)响应单位需携带加密文件的CA证书,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完成解密;未能完成CA解密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响应。
6.响应单位除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并现场完成解密工作外,需额外提供一份纸质的响应文件(一正一副),装在一个袋里密封,封口处盖章,并在密封袋正面有醒目的采购文件编号和响应单位全称,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在开标地点现场提交,纸质响应文件须与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一致,评审以电子响应文件为准。
7.技术咨询
(1)注册咨询:0512-69820846
(2)CA办理咨询电话:0512-81876166
(3)交易系统维护,客服QQ:751281184,864274166;
咨询电话:13914088964。
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执行。
2.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0〕52号)的规定执行。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执行。
(二)本公告同时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苏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
(三)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监督电话:0512-66231354。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